1、中外合资企业具备企业法人资格,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。
2、中外合资企业是属股权式合营企业,体现除合营各方共同投资、共同经营、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、共负盈亏的“四共原则”。
3、中外合资企业是税后分配原则。
4、中外合资企业是董事会原则。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。
5、中外合资企业中,中方不能为自然人。
6、中外合资企业中,董事长和法人必须为同一人。
1、中外合资企业具备企业法人资格,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。
2、中外合资企业是属股权式合营企业,体现除合营各方共同投资、共同经营、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、共负盈亏的“四共原则”。
3、中外合资企业是税后分配原则。
4、中外合资企业是董事会原则。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。
5、中外合资企业中,中方不能为自然人。
6、中外合资企业中,董事长和法人必须为同一人。